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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立医院将遭严格控制!院内市场走向何方?

摘要:6月12日上午,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召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王贺胜在回答记者提问时指出,将按照有关政策要求,严格控制公立医院数量和规模,为社会办医留足发展空间,政府对社会办医区域总量和空间布局将不做规划限制。

6月12日上午,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召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王贺胜在回答记者提问时指出,将按照有关政策要求,严格控制公立医院数量和规模,为社会办医留足发展空间,政府对社会办医区域总量和空间布局将不做规划限制。



随着医疗改革不断深化,“三医联动”落地推进,严格控制公立医院数量和规模,优化公立医院运行效率和成本控制,已经成为合理配置医疗卫生资源,强化医保控费机制的重要抓手。


在近日召开的博鳌亚洲论坛上,国家医保局副局长陈金甫公开表示,医保不能看成是预算问题,要的越多越好;也不能看成是投资问题,追求有利可图;而应当看成一个财务问题,有较好的成本控制和绩效产出。


显然,在成本控制、绩效产出的整体思路下,“三医联动”对公立医院将进行更加严格的医疗行为约束,这无疑将进一步改变传统的医药市场格局。


市场集中动态洗牌


公立医院为主导的院内市场,毋庸置疑是医药企业的“兵家必争之地”,尤其是城市公立医院,作为“第一终端”医疗资源配置较好,是患者看病的首选场所,也是药品实行销售的最大市场。


一直以来,公立医院一味地追求床位规模和就诊量增加,枉顾体制机制、内部管理、财务、医疗等风险,从而对整体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医疗资源配置,尤其是医疗成本效益,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伴随“零加成”“两票制”“药占比”“集中招标”等政策挥出组合拳,各省市纷纷落实政策,将过去分散的药品采购逐步集中:

今年2月,西安发布《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全市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全面执行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结果,同步执行医保支付标准,并鼓励社会资本举办的医疗机构参与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试点工作。

今年5月,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网发布《关于民营医药机构试行网上药品集中采购的意见》,通知要求医疗保险协议管理的民营医疗机构、连锁零售药店,可以通过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网上采购药品,同时,对于属于医保基金结算的药品,实际销售价格高于采购平台中标或挂网价的,医保将按照不高于采购平台中标和挂网价给予支付。

今年6月,黑龙江省药品集中采购网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的通知》,要求全省公立医疗机构使用的药品,必须通过升级药品采购平台采购,进一步降低药品和医用耗材价格。


就在前不久,国家医保局发布《关于开展医保基金监管“两试点一示范”工作的通知》,将在多地开展国家医保局基金监管方式创新试点、基金监管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和医保智能监控示范点,医保动态监管的“大门”已经打开。


院内承压资源下沉


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熊先军表示,国家医保局成立以后,不断优化医保定点管理服务,加强医保基金的监管,针对部分医疗机构的管理不规范、欺诈骗保获利套现的行为,自去年开始便开展了打击欺诈骗保的专项行动,对欺诈骗保行为起到了震慑作用。


国家医保局牵头“4+7”带量采购,更进一步加速了公立医疗机构的医药采购格局调整。今年5月,医改风向标福建省发布《福建省全面落实跟进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标志着福建成为全国首个全面跟进药品集中采购使用试点的省份。


业内普遍认为,医保局作为最大的医药产品和医疗服务购买方,重拳出击严格医保监管,动态调整全面价格联动,左手抓医药采购“入口”,右手抓医药报销“出口”,控费思路不可谓不精准。


今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的意见》,给三级公立医院的考核设置了诸多指标——医疗服务在医院总收入的占比、抗菌药物使用强度、基本药物采购品种数占比以及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标药品使用比例等。


政策端结构性调整,必然带来市场端的快速反馈。标点信息米内网数据显示,城市公立医院终端市场增速已经降至4.5%,低于县级医院、零售药店(实体+电商)、基层医疗机构中高端(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中心等)。不难看出,药品市场正在走向院外,并向基层下沉。


业内人士指出,在吸引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借助市场力量满足公众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需求的同时,强化医保对各类型医疗机构的药品价格和合理用药管控,或将成为各地医保局担负药品采购职责管理之后,履行强势支付方的医保控费重要使命。


信息来源:医药经济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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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栏目:行业动态】    【查看次数:1738次】    【发布时间:2019年6月13日】